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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4章 最后疯一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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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4章 最后疯一次

2017-03-14 作者: 雨中尘世

第74章 最后疯一次

林裳,不是我不爱你……只是,我仅仅是一只爱上了鸿雁的麻雀,当你远途跋涉累了的时候,暂时停在了我身边的枝桠上喘息,你我并肩站立,甚至彼此依偎……可当有一天你张开翅膀向天遨游的时候,我竭尽全力扑腾翅膀,却也只能和你越来越远……

我轻轻关闭了林裳的卧室门,痛苦地蹲倒在地,用双臂紧紧搂紧了脖子,指甲在脖颈上划出了一道道红肿的血痕,我默念着对不起……对不起……许久许久,心疼得不想再疼了,麻木了,泪流得不想再流了,泪干了。我无心再睡,在狭窄的客厅里来回游荡,像一头憋出了脾气的困兽。逃离的念头刚刚产生,便像火星落在了干柴上,熊熊烈火,烧尽了一切的不舍和留恋。

拖出灰尘铺满的行李箱,将衣柜中一件件物事丢了进去,满满当当地紧紧塞成一个大包裹。换上粗帆布的破洞牛仔裤,穿起久违了的哥特T恤和夹克,擦亮了棕色的马丁靴套在脚上,拿起卫生间的电剃刀,将鬓边两侧的头发剃得干干净净,再将头顶的长发高高梳向脑后,喷了不少的发胶。从珍藏的饰品盒里取出许久没有戴过的耳钉和骷髅戒指,将耳廓和手指点得闪闪发亮,再给脖子套上一条缀着一颗被匕首洞穿的心脏的金属项链。

掏出夹克里的粉底、眉笔和纯黑色唇彩,是的,一个哥特摇滚歌手是拥有这些装备的。我涂了粉底,挑了两条极嚣张的眉,再用力涂抹了纯黑色的唇彩。

看向镜中的自己,除了眼神是阴郁的,其他一切,仿佛都变成了六七年前那个桀骜不驯的疯子。

背起我的吉他,抱起喵妹儿和它好好亲热一番……离开家之前,我找出一叠稿纸,取出笔来,心想无论如何,也应该跟林裳说些什么……

第一张稿纸的语气是虚伪的轻快,写了一半撕掉揉成一团丢在一旁……第二张稿纸的内容是详尽解释我无法接受她感情的原因,没写完就觉得自己懦弱,撕掉……撕掉揉烂了十来张纸,叹口气,知道一切都是徒劳。最后一张纸上,仅仅写明了我要去外地工作,要她帮忙照顾喵妹儿。

将留言放在了餐桌上,最后一次环视这间老屋子,尽管我依然很不舍,但妆容后的我的目光,是阴狠的冰凉的,毫无波澜的。拖起行李箱,打开房门,将行李箱提了出去,回头预备锁门,忽然看到林裳送我的随身听,适才被我随手放在了桌角,此时正孤零零地躺着。

我咬咬牙,拉动把手,锁门下楼……叮叮咣咣地拖着箱子下了几层楼,忽而又叹口气,将箱子丢在一旁,伸手狠抽了自己几巴掌,冲上楼开门,将随身听拿起,装进了口袋……

魏航的摩托车上改装了重低音的音响,我将手机连上音响,找到Lacrimosa乐队的文件夹,将音量开到最大,点着发动机,转动油门,催促摩托车速速进发。几秒钟后,呼啸的夜风吹得我几乎睁不开眼睛,并且身上的热量迅速被带走,背上背着的吉他袋像一只飘飞的风筝,卷着空气的阻力,像是要拖着我不让我前进一般……我却不顾一切地发狠继续加速……摩托车突突突地轰鸣着,车载音响咚咚咚地聒噪着,我却啊啊啊地嘶吼着,像一个骑着哈雷摩托的伤心的牛仔,在50号公路那一眼望不到头的路上飞驰……我发泄着情绪,可这些情绪却像肺泡里紧紧沾满的烟焦油,黏糊着肮脏着,离不开我的身躯。

……

摩托车径直开到“残缺”,锁了车,拖下行李箱,背着吉他,一把推开大门。

我还没走进大门,却先由门里跑出一个女人,她穿着黑色紧身外套,捂着嘴掉着眼泪,耳垂上带着“航”字的耳钉闪闪发亮。

肇可可看了看我,却没说半句话,红着眼睛扭身跑开了。我没心情理会明显是受了魏航委屈的她……我连自己都搞不定,我还能搞定谁?

迎着酒气混合着放纵的喧嚣冲了进去,像是跳进了一个闷浊的地窖。我目空一切地走向舞台,将行李箱丢在一旁,卸下背上的吉他袋,打开拉链取出了吉他。待魏航、尕龙、崽崽和小厮正准备演唱的歌曲结束,我抱着吉他跳上了舞台,喊道:“《Irgendein Arsch ist immer unterwegs》!快点!”

魏航可能是一下没认出是我,愣了一下,这才带着些许的惊异的语气,指着我,对在座的早因我的出现而兴奋和交头接耳的酒客们说道:“这是三儿,乐队的前主音吉他手,今晚可能是抽风了,打扮成这幅模样现身。”

台下众人欢闹着将酒瓶和骰钟在酒桌上砸响,吹着尖锐的口哨,有节奏地喊着:“三儿!三儿!三儿!”

我忽然觉着自己就像演唱会上猛地跳上舞台,僵直立着,还未开口就整晕了一票歌迷的迈克尔杰克逊。我喘着粗重的呼吸,将吉他背带背在身上,将魏航挤在电琴的位置上,自己占据了主唱的中心位置,向乐队吼道:“Irgendein Arsch ist immer unterwegs!”

这是一首德语的哥特摇滚歌曲,是瑞士哥特摇滚乐队Lacrimosa的一支歌曲。在赶赴残缺的路上,我已经单曲重复了许多遍这曲我十分喜爱的摇滚。此时站上了舞台,我更是迫不及待地下意识地扫动着琴弦,发出一阵不和谐和弦的杂音……我要亲自唱响这支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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